2024年7月13日,湖南一女子强行亲吻1岁多男孩,致其当晚高烧,手腿长满红包,确诊水痘。据男孩妈妈发帖称,“她(当事女子)小孩发水痘一个星期不到,小孩发烧刚从医院回来。”男孩家长要求道歉未果后报警,警方随后介入调查。
对此事件,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。付律师认为,水痘属于传染性疾病,该女子明知其行为会损害他人健康仍然坚持该行为,直接侵害了孩子的健康权,需承担多种民事责任,赔偿被感染者因治疗产生的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直接损失。因该女子仅针对特定儿童传播,未危及公共安全,一般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,但若因此导致患病儿童遭受其它并发症,且达到轻伤以上,则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。
编辑:陈诗洁
来源:大象新闻